记得前年,有人在拍卖网站上,拍卖独栋民宿,为引起网友注意,以1元起标来吸引网友竞标,当多数人当它是个宣传广告,但一位「纯真」的妇人,却认为真是一件好康的交易,于是出比起标价高10倍的价钱-10元。竞标结束,该名妇人以10元得标,但事后提供商品的卖方却不认帐:「怎么可能卖10元,大家都知道是宣传!」最后辩称自己不熟悉拍卖设定而取消交易,双方闹上法院。
别以为只有不懂计算机的「阿桑」会搞错,知名企业、知名购物网站也会弄错。最早知名的案例是惠普HP的打印机,将新加坡币错打成台币,价差高达十几倍;另外,饭店业的金典酒店也在测试网页时,将原价3000多元的房间标错成5块钱,让半夜不睡觉的民众捡到好康,下手狂订了1百多间房间,这些企业都以认赔出售,以保持企业形象。
PCHome发生的乌龙则是将冬虫夏草蚬精错标成2元一组,在网友相互走告之下,短短两个小时竟被订下了1800多组,而PCHome却以:「手工机制难免有误,网友不能有『趁人之危』的习惯。」并以六年来只有出错过三次,机率已经很低,最后以送半打蚬精给下标的网友作为补偿。
到底交易能不能取消?这些案例共同的特色就是和原价相差极大,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标错价,相信民众都能了解这是设定出错所致,抢购的网友大概也心知肚明,这个好康来得有点不寻常,但说趁人之危却也太过份,毕竟这是交易的公共空间,就应善尽价格确认义务,而非错怪民众有趁人之危的举动,难道要民众也要将标错价当成理所当然的广告手法?从法律观点来看,网络交易是属于已经要交易的「邀约」,还是刊登广告式的「引诱邀约」,当中还存在着讨论空间,毕竟,网络世界的「银货两讫」存在着时间差,给了钱,不见得拿得到货;给了货,也不见得拿得到钱,如果真的要吵,那要只能等着法院的判决了。
网络世界的交易较现实世界容易存在着不认帐事件,但企业和个人经营的差别就是风范与信用。个人可以赖皮,之后消失于网海当中,以另一个账号另起炉灶,但是企业需要永续经营的品牌信用,虽然六年当中几次错误可能对企业短期没有伤害,但往后对于标错价的事件探讨,不守信用的处理态度,却成为永远谈论标错价事件的负面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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